2N 和 N+1 不是同一件事,更不能相加。但比这个更容易错的,是拿来乘的那个基数。
- 违法解除赔 2N,无过失性辞退是 N+1,被迫解除是 N。三者不叠加。
- 基数按解除前 12 个月的「应得工资」平均,含奖金、津贴、补贴,不是基本工资。
- 工作 3 年 7 个月按 4 个月算,3 年 4 个月按 3.5 个月算,六个月是分界线。
- 月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,基数封顶 3 倍、年限封顶 12 年。
一、先分清是哪一种解除
谈赔偿之前必须先给解除行为定性。定错性质,算出来的数字可能差一倍。
- 协商一致解除,且由用人单位提出——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六条,给 N。
- 无过失性辞退——第四十条的三种情形(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、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、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),给 N+1。这里的「1」是代通知金,如果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,就不用给。
- 违法解除——第八十七条,给 2N,而且不能再要 N+1。
- 劳动者被迫解除——第三十八条(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、未依法缴纳社保、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),给 N。
一个常被搞混的点:2N 里的 N,用的是第四十七条计算经济补偿的方法,不是「月工资乘工作年限」这么简单粗暴。基数、年限、封顶三条规则,一条都不能漏。
二、基数算的是「应得」,不是「到手」
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七条: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,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、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。
三个关键词:应得、十二个月、平均。
- 是税前应发,不是银行卡到账。五险一金个人部分、个税,都要加回去。
- 是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,不是基本工资,不是劳动合同上写的那个数。
- 不满十二个月的,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。
- 平均下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按最低工资标准算。这一条保护的是低薪群体,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可以用。
年终奖要不要摊进去?看发放周期和对应期间。多数地方把上一年度年终奖按十二个月摊入。但如果年终奖对应完整年度且金额较大,也有法院按实际归属期间分摊。这一块是谈判空间最大的地方。
加班费各地口径不一致。有的地区明确不计入基数,有的按应得工资全额计算。谈之前先查当地仲裁委和法院的口径,别拿外地标准硬套。
三、年限:六个月是道坎
第四十七条: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;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支付半个月工资。
- 工作 3 年 7 个月 → 4 个月工资
- 工作 3 年 4 个月 → 3.5 个月工资
- 工作 5 个月 → 0.5 个月工资
- 违法解除,在这个结果上乘 2
举个完整例子。月均应得工资 12000 元,工作 3 年 7 个月,违法解除。经济补偿基数是 4 个月,12000 × 4 = 48000 元,违法解除赔偿金翻倍为 96000 元。如果公司按「协商解除」只给 48000,差的这一倍就是争议的全部。
入职时间要精确到日,不是月。有些公司按「入职月份」算年限,一年少算十几天,几年下来就少了大半个月工资。
四、高薪封顶:只对一部分人不利
第四十七条第二款: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,按三倍数额支付,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。
- 只适用于高薪者。普通员工不封顶。
- 封顶只影响经济补偿和赔偿金,不影响未结工资、加班费、未休年假折算。
- 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」由各地每年公布,要用解除时对应的那一年数据,不是随便找个旧数。
这一条在实务里经常被公司滥用——把普通员工的基数也按三倍封顶来算。核对一下当地公布的数据就清楚了,尤其要注意「三倍」是封顶上限,不是计算起点。
五、容易漏掉的四笔钱
-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。第八十二条,最多支持十一个月,注意一年仲裁时效——很多人只盯着 2N,把这一块整个丢了。
- 未休年休假折算。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每年 5 天,满 10 年不满 20 年 10 天,满 20 年 15 天。注意是「累计工作年限」,不是「本单位年限」,前一家公司的年限也算。折算标准是日工资的 300%,其中 100% 是正常工资已经发了,实际补 200%。
- 拖欠的工资、加班费、提成、报销。这几项有考勤和流水就能算,别在解除协议里一笔勾销。
- 未依法缴纳社保。多数地区不作为劳动争议受理,走社保稽核投诉更直接,要求补缴。
六、签字之前
解除通知书上写的理由,几乎决定了后面所有的走向。
- 写着「因个人原因辞职」的,基本等于放弃赔偿。签字前逐字看。
- 公司让你签「协商一致解除」协议,先确认金额对不对,再看有没有「双方再无其他争议」这类兜底条款。签了,后面发现少算的部分很难再追。
- 仲裁时效一年,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。解除当天就开始走了。
- 证据清单:劳动合同、银行工资流水(去柜台打盖章版,不要手机截图)、考勤记录、解除通知书原件、工作群聊天记录、社保缴纳明细、工牌工位照片。
常见问题
违法解除可以既要 2N 又要继续履行合同吗?
不行,是二选一。第四十八条规定,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且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,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;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,或者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,才支付赔偿金。实务中选 2N 的更多,因为继续履行往往意味着回去之后关系已经破裂,执行起来变数也大。
公司说「经营困难裁员」,是不是就一定合法?
不一定。经济性裁员有严格的程序和实体条件:裁减二十人以上,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,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、听取意见,裁减方案还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。程序有瑕疵,或者裁减对象选择不公(比如先裁老员工、保留关系户),都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,按 2N 赔。
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赔偿?
看理由。以「不符合录用条件」辞退的,公司要能证明录用条件事先明确告知过、并且有考核证据,否则就是违法解除,照样 2N。以「不能胜任工作」辞退的,还要走培训或者调岗程序,试用期内直接辞退通常站不住。
相关服务
本文涉及的程序与文书,可以通过以下服务直接办理。
相关阅读
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整理,依据截至 2026-10-27 有效的法律法规与公开裁判观点,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个案处理请结合完整材料另行判断。
← 返回律铠研究